第85章 卫鞅入秦,变法(2 / 2)
妻子听到丈夫养外室,决定可以接受外室成为小妾,请求不要和离。但是依据家法,必须要两方和离一方,丈夫当堂说不想放弃外室的孩子,这就意味着不能放弃外室。
最后卫鞅判定妻子和离,得到一半家产,丈夫和外室结婚。妻子绝望,不接受,甚至说要撤诉,损失自己承担。但是卫鞅以法无情的理由驳回。卫鞅深信法不可和情混为一谈。
但是最后被监督官驳回卫鞅的判决,重新交给其他法官审理,这个举动使得卫鞅大为屈辱,认为监督官完全是在破坏法制。而濮阳百姓听说了卫鞅的判决后,也不再对他说好话了,在路上看见他,皆斜视。
卫鞅认为这是监督官驳回自己的案件,导致自己的权威受到打击,认为《白氏家法》设立掣肘法官的监督官完全不合理,很快,卫鞅忍受不了在法制里掺杂人情的做法,提出辞职,濮阳首法官再三挽留,也没能留住,最后不舍得放了这位大才。
而卫鞅听说秦公发出招贤令,又认为秦国没有经历过变法,且地处偏远,完全是一张白纸,能够任自己挥洒才能,于是毫不犹豫的踏上了前往秦国的路程。
到了秦国,凭借自己的才能,轻松的入住了招贤阁,又放出大话说除非秦公亲自来请,否则绝不出仕。惹得其他六国之才的恼怒,纷纷找他比试。
但是,在卫鞅绝世的能力下,毫不意外的败北,渐渐地,大家都承认卫鞅是大才,不过并不认为他是大贤。
这边,秦孝公起初听说招贤阁来了一位狂才,很是好奇,不过没有出面,想让招贤阁的其他人才将卫鞅的嚣张气焰打消下去。但是事与愿违,不但没有打压下卫鞅的气焰,反倒是让卫鞅打遍招贤阁,甚至有秦国本地的贤才听不过去,与他比试,都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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