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倭人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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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述北国要事数条

周保定三年(563年)

一月。

周太保、军中宿将侯莫陈崇,因与人言宇文护今年不利,将死,为人所告。

宇文护遣兵将入其府,逼杀之。

这是宇文护在向北周军事高层释放“不要和我作对”的信号。

也是宇文护整理内部,准备伐齐的信号。

二月。

北周颁《大律》十五篇,立刑罚二十五等。

此律颁行表面虽然只为修明法度,此时颁行,却是为而后将要进行的军事动员所先作的制度铺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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